(原标题: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上海新阳实际控制人王福祥、孙江燕、王溯及上海新晖、上海新科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十年。协议约定各方在股东会表决、提案、董事提名等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以王福祥意见为准。各方转让股权或设质押需经王福祥同意。截至公告日,王福祥直接持股14.37%,孙江燕通过上海新科间接持股3.44%,王溯直接及通过上海新晖合计持股9.45%,上海新晖直接持股12.10%,上海新科直接持股6.63%。本次续签不影响实际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