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无锡吉冈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决[2026]56号)。经查,公司存在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通过超越管将生产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违法行为,且未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简化管理),构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人民币54.1万元和55.2万元,合计109.3万元。公司已进行陈述申辩,主管部门鉴于其积极整改、主动减轻危害后果并承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本次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