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主体资格和实质条件,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尚需上交所审核同意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人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