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物分配及支付现金购买方式置入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方大特钢拟以实物分配及支付现金方式取得南昌沪旭持有的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确定,其中99.2626%股权通过实物分配方式取得,作价35亿元,0.7374%股权以现金支付260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要业务为钒钛资源综合加工利用,下属多家子公司,资产包括土地、房产、专利及商标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