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实物分配及现金购买方式取得江西方大钢铁集团企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兴业证券认为,标的公司合法存续,股权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等报批事项,已披露相关决策程序并提示审批风险。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已承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