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说明,在审议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市高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不存在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