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等相关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0.0153%,弃权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