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关于对叶小平、曹晓春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查明的事实,叶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晓春于2019年9月20日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5%,并于2022年12月7日主动减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减少1%。但二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5月12日才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情况。该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多项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据此决定对叶小平、曹晓春予以通报批评,并将上述违规行为及处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