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有关(1)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进行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之附先决条件股份回购(2)建议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分派创维光伏股份(3)有关存续安排之特别交易及(4)建议撤销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之上市地位之每月更新资料)
兹提述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此前发布的有关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计划安排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撤销上市、分派创维光伏股份及相关存续安排的公告。该建议须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生效,包括:(a)已获创维光伏股东对分派及创维光伏上市的必要批准;及(b)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创维光伏上市的备案通知、联交所对创维光伏上市的原则性批准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截至本公告日期,先决条件(a)已达成。有关先决条件(b),创维光伏正与其专业顾问合作准备上市申报文件包,并拟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联交所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及相关合规确认函。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披露建议的最新进展。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该建议未必会实施,务请在买卖公司证券时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