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专项核查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攀枝花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2026年6月5日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前一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中介机构等相关方及其直系亲属。经核查,部分人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已出具说明,承诺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和个人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律师事务所认为,该等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