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董事会秘书变更公告)
因工作变动,李景东先生于2026年10月15日辞去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职务,其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任后,李景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票,无未履行承诺事项,与公司无意见分歧。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袁敏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袁敏女士未取得深交所董秘资格证书,但承诺将尽快参加培训。袁敏女士现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兼经营审计总监,未持有公司股票,与主要股东及其他高管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