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8%,反对0.5480%,弃权0.0312%。中小投资者对议案的同意率为96.9383%。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