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及解聘情形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事务,并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另设联席公司秘书,负责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联络。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程序及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