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14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