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覆的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21号)。批复内容包括: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三、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公司债券;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如发生重大事项,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司表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批复要求,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