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4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A类激励对象授予价格由5.09元/股调整为4.95元/股,B、C类激励对象由17.27元/股调整为17.13元/股。本次调整已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批准,程序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