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获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端印制电路板项目。公司已满足发行可转债的各项实质条件,包括主体资格、组织机构健全、盈利能力稳定、募集资金用途合规等。本次发行尚需取得深交所的上市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