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为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股票期权数量与考核结果相符。公司行权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