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