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谨订于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四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63)发布的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该公司将于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三时正,在香港湾仔摩理臣山道23号南洋酒店一楼宴会厅举行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本次大会将考虑并酌情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即确认、追认及批准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发出的通函及大会通告。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投票,赞成或反对相关决议案。若无明确投票指示,受委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授权人签署,并连同授权文件或经认证副本于大会举行时间至少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股东亦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届时先前提交的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