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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安科技: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会议,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10月8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0元/股;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7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2.50元/股。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均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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