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6847%,反对占0.2555%,弃权占0.0598%。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