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就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68.3366%。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