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韵升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选举陈栢鸿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