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与参股公司哈尔滨东稷实业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展期协议》,按持股比例40.98%提供不超过4,098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因东稷实业涉及多项诉讼、仲裁且已被列为被执行人,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发出《还款告知书》,要求其10日内归还借款本金2288.08万元及利息。截至公告日,款项未收回,构成逾期。公司后续将敦促还款,必要时提起诉讼。本次逾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0%,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