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采纳香港交易所新《组织章程细则》的建议)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三十八章,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管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股份上市事宜。香港交易所董事會建議採納一套新的《組織章程細則》(新章程細則),以修訂現行章程細則中的若干條文,確保在股份成為《證券及期貨(無紙證券市場)規則》下的參與證券後,相關條文符合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適用規則及法規。新章程細則亦包括對委任受委代表條文的修訂,以及其他相應和文字上的輕微修訂。建議採納新章程細則須待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特別決議案,並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書面批准後,方可作實。股東大會將於2026年11月6日下午4時30分以混合會議方式舉行,提供網上平台供股東參與。有關通函、股東大會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將適時刊發於香港交易所集團網站及披露易網站。投票結果將於會後即時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