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及诉讼公告)
河北美邦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收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原告金作宏起诉请求确认其与高文杲、张玉新、张利岗、付海杰、张卫国、马记于2014年12月3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并要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更新义务。公司作为被告七被列为被告。截至公告日,该诉讼尚未开庭,未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为高文杲,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