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售两架飞机)
中国飞机租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48)于2026年9月30日宣布,其两家全资附属特殊目的实体(卖方)与独立第三方买方——重庆扬子江一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订立《飞机买卖协议》,同意出售两架波音737-800飞机。本次交易将在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完成。飞机交易属于本集团的常规业务,有助于提升飞机交易收入,满足市场需求,并维护客户关系。买方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且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由于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该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鉴于交易属于合资格飞机租赁活动,公司仅需遵守《上市规则》第14.33D条的披露规定。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符合合资格飞机出租商标准;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