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廖来泉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相关职务,浙商证券委派陆颖锋先生接替其负责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苗淼女士和陆颖锋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8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会对廖来泉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