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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浙江)核技术应用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为中核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以附件名录为准。基金主要经营场所位于浙江,投资范围聚焦核技术应用领域,包括同位素生产制备、核医疗装备与创新药、工业辐照与检测、安检安保及上下游关键环节。基金存续期限为首次交割日起8年,其中前4年为投资期,后续为退出期,可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1年。认缴出资总额以附件为准,各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负责,共5名委员,其中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推荐1名。管理费在投资期内为实缴出资总额的1.8%/年,退出期为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的1.5%/年,退出期延长期及清算期不收取。收益分配遵循“先返本、后分利”原则,门槛收益率为8%单利,超额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在有限合伙人之间分配。基金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重大事项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