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TIANXING 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与VG客户签署《国际贸易销售框架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核查,该协议因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构成重大合同。VG客户为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具备签署及履行协议的主体资格。协议内容合法、真实、有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