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主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于2026年9月29日,佳宁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宏达投资作为共同及个别担保人,就借款人兴达发展(香港)有限公司获得贷款人王道商业银行提供的最高258,260,000港元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融资协议,并提供担保。同时,订立拨款协议,本公司及宏达投资承诺以内部资源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以覆盖未获融资的开发成本,并确保项目竣工。该等担保及承诺构成上市规则下的财务资助,因适用百分比率超过100%,属主要交易,须遵守申报、公告及股东批准规定。鉴于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2.50%的股东已通过书面方式批准交易,无需召开股东大会。相关通函预计于2026年10月22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