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若干法律程序的更新)
华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就融资融资租赁相关事宜的最新执行进展发布公告。根据中国公开司法执行记录,针对执行案件(2026)沪0115执5282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9月23日对集团旗下四家附属公司颁布限制消费令,并于9月24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案公司包括广东华津实业有限公司、江门市华津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争议金额均为人民币32,085,874.98元。本次执行措施源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起的强制执行申请,系此前已披露法律程序的进一步行动,不构成新的诉讼。公司执行董事陈春牛先生因担任相关附属公司法定代表人而产生附带性消费限制,但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无个人还款责任。董事会依据《上市规则》第3.09条评估认为,相关董事仍具备担任董事的适格性。集团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寻求和解或重组方案。目前集团日常营运未受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检视司法记录并适时披露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