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定价公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公司治理结构和独立性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