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天璽曜11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10)發布了審核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文件,明確該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及運作程序。審核委員會由至少三名非執行董事組成,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委員會主席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審閱公司中期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年與外聘核數師會面至少兩次。職權範圍包括監督財務報表的完整性、審計師的獨立性與有效性、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並制定有關核數師提供非核數服務的政策。委員會有權調查相關事項並獲取必要資料,公司須設立內部審核功能及員工舉報機制。職權範圍已於2012年3月2日採納,並於2016年及2026年修訂,內容須登載於公司及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