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天璽曜11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10)發布提名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文件,說明該委員會的成員組成、職責權限及運作程序。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不少於三名,其中多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秘書由公司秘書出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議程及文件須提前送交成員。委員會職責包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物色及提名董事候選人,審議股東或董事提名,建議董事委任與繼任計劃,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審閱其年度確認文件,並在《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相關結果。委員會亦負責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的實施成效,評估各董事的時間投入與履職能力,並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委員會有權獲取公司資源及資料,可尋求獨立專業意見。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決議,主席應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相關提問。本職權範圍於2012年採納,並於2019年及2026年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