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天璽曜11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010)於百慕達註冊成立,董事會下設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主席及多數成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視需要召開額外會議。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成員可親身或透過電子方式參與。會議通知期一般為至少七天,議程及文件應提前送交成員。會議紀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可供董事查閱。委員會可於全體成員同意下通過書面決議案。其主要職責包括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架構及待遇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審批或建議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非金錢利益、退休金及賠償安排,並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委員會亦負責審議股份計劃事宜,檢討失職解僱賠償,並確保獨立非執行董事不獲授與表現掛鈎的股權薪酬。委員會須每年評估其有效性,並向董事會報告。主席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相關提問。本職權範圍已於2012年採納,並於2019年及2026年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