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导致部分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故进行差异化分红。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2,713,876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397,286,124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5,755,751.16元,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