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公告仲裁裁决)
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011)于2026年9月25日发布内幕消息公告,披露其于2026年9月22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第二宗仲裁案作出的裁决。该仲裁源于2020年公司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订立的密盖息资产交易项目。交易完成后,双方设立合资公司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其25.3%股权。根据裁决,因触发2020年交易项下的承诺与保证违约条款,本公司及其他连带责任方合计需支付违约金、费用及分担款项约人民币7500万元。公司对该裁决持有重大异议,已委托法律团队启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程序。目前裁决尚处于可申请撤销期间,未生效,亦未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公司评估认为,若裁决最终生效,其持有的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3%股权账面净值约人民币3亿元,足以覆盖相关负债,且对集团日常运营及现金流无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进展并适时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