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委托管理协议)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576)于2026年9月24日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集团”)旗下24家项目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作为受托人负责合计约1,907公里的高速公路路段的日常运营管理。由于交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各项目公司构成公司关连人士,该等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相关交易须与过往六项同类持续关连交易合并计算,合并后的年度上限总额对应的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核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本次委托管理服务费年度上限总额预计最高为人民币88,650,000元,定价依据包括高速公路里程、通行费收入及管理成本等因素,并采用统一标准厘定。涉及路段包括杭金衢高速、诸永高速、杭绍甬高速等,期限多为截至2029年6月30日的三年期,个别项目根据通车进度设定不同起始日。董事会认为交易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