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于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2) 独立非执行董事变更;及(3) 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本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各项普通决议案已获投票通过。其中,批准及确认认购协议A及其项下交易的赞成票为38,460,000股(占100.00%),反对票为0;批准及确认认购协议B及其项下交易的赞成票为57,660,000股(占100.00%),反对票为0。由于认购协议B的认购人丁鹏鹏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丁玮钰女士之父,丁女士于认购事项完成后将不符合GEM上市规则下的独立性要求,故已于同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董事会宣布,崔倩齐女士自2026年9月24日起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上述各委员会成员。崔女士拥有逾20年审计、企业管治及风险咨询经验,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其任期两年,月薪5,000港元,由薪酬委员会及董事会厘定。董事会确认,崔女士符合独立性准则,与公司无利益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