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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特: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世立在内的151名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本次激励计划采取限制性股票方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必要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律师事务所认为该计划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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