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亨通光电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监管规定,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无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募集资金行为,因此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