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通函重选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告)
富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470)發布補充通函,就即將於二零二六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十時正舉行的2026年股東週年大會,增加一項普通決議案。新增決議案為重選李華女士為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李華女士於2026年9月10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提名委員會成員,根據公司章程第83(3)條,其任期至首次股東週年大會為止,現符合資格並願意連任。李華女士擁有山東法律學校經濟法律事務文憑及山東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自2008年8月起為山東法雅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專注企業法律顧問、企業管治及合規事務。其委任函期限由2026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年薪袍金48,000港元,須按規則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提名委員會確認其符合上市規則第3.13條的獨立性要求,與公司無關連關係,亦無持有公司股份權益。董事會建議股東投票贊成該決議案。補充通函亦載有經修訂的代表委任表格提交安排及股東大會投票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