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力鼎光电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汇、外汇掉期、外汇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期权组合等。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13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交易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提示存在汇率波动、客户违约、回款预测、履约及操作等风险,并制定了相应风控措施。套期保值业务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适用条件,不采用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