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之通函(包括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百宏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宣布,日期为2026年9月25日的通函(包括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已分别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baihong.com)发布中英文版本。已选择收取印刷版公司通讯的股东将获寄相关文件。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条,公司已实施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未来所有公司通讯将仅以电子形式发布,不再自动寄发印刷本。公司鼓励股东提供电邮地址,以便及时接收“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股东可通过扫描专属二维码或签署回条提交电邮信息。若未提供有效电邮地址,公司将按现行安排寄发印刷本。有意继续收取印刷版通讯的股东须填写回条并注明请求,该指示有效期为一年。查询可联系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电话:(852) 2862 8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