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存在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且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内容及流程符合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