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与VE客户签署的《智算资源租赁服务合同》因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亿元,构成重大合同。VE客户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及履行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签署程序合法,内容真实、有效,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