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作为公司常设权力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名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一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经验,忠实勤勉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职权包括发展战略制定、经营计划审批、高管聘任、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等,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下设审核、提名、薪酬、发展规划、ESG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核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