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于2026年9月23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23)作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一订立三份定期贷款融资协议,分别获得1,200,000,000港元、200,000,000港元及1,000,000,000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期限分别为36个月、24个月及364天。同日,公司与贷款人二订立一份循环贷款融资协议,获得200,000,000港元的循环贷款融资,期限为364天。
各融资协议均规定,若公司控股股东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已发行具投票权股份中持有低于30%的直接或间接权益,或不再为公司单一最大实益股东,或失去对公司有效的管理控制权,则构成违约事件,贷款方可宣布相关债务立即到期应付。
截至公告日期,越秀企业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约44%。
